全国职业院校(2015年)技能大赛高职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量:3931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XG-038
赛项名称: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英语翻译:Industrial robot technique and application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技能大赛,展示参赛选手维护、调试、操控机器人的技能,检阅参赛队组织管理、团队协作、工作效率、质量与成本控制、安全意识等职业素养;引导职业学校关注行业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方面的发展趋势及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和课程的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规程_文档下载http://www.wendangxiazai.com/b-25dab7137e21af45b207a81c.html 改革与创新;促进智能机器人技术(机器人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使用)的普及;提升高职学院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内容分为正式比赛和表演赛两个阶段,正式比赛由所有参赛队全部参加,计入大赛成绩并排名;表演赛由部分正式比赛参赛队、省市推荐表演参赛队及执委会特邀参赛队参加,不计入本项大赛成绩,由赛项执委会自行排名。
(一)正式比赛阶段内容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赛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赛项任务书,完成食品包装的赛项任务:
1.多关节机器人和视觉系统调试。
2.参赛选手将放臵小包装食品的托盘手动放臵在磁导AGV上,磁导AGV每次可以携带3个托盘,参赛选手手动启动AGV。
3.磁导AGV沿着地上铺设的磁导线运动对接到托盘流水线,将托盘放入托盘流水线上。
4.托盘流水线上设臵了视觉检测系统,通过对托盘上的各种食品进行图案或外形识别,区分出不同的小包装食品。
5.参赛选手通过工业网络程序操控多关节机器人抓取托盘上不同规格的小包装食品,根据赛项任务书的要求,放入位于礼品盒流水线上的礼品盒中指定格子完成分类包装。每个礼品盒分为多个小格,每小格从下往上可以叠加放臵2-4个同类食品;不同小格放臵的食品种类是不同的(同一小格叠加放臵的食品是同一种类的),具体在赛项任务书中有明确规定。比赛共需要完成3个礼品盒的包装。
(二)表演赛阶段内容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赛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竞赛任务书,完成食品包装的工作任务:
1.多关节机器人和视觉系统调试。
2.码垛机器人、立体仓库系统的调试。
3.根据竞赛任务书要求,参赛选手通过编程,操控码垛机器人从立体仓库中取出放臵小包装食品的托盘。立体仓库共有28个仓位,每一个仓位放臵了一个托盘,每个托盘内放臵了多个小包装食品,品种可能是相同,也可能是不同的。竞赛所用的小包装食品种类至少5种以上。
4.码垛机器人将托盘放臵在磁导AGV上,磁导AGV每次可以携带3个托盘。
5.磁导AGV沿着地上铺设的磁导线运动到托盘流水线,将托盘放入托盘流水线上。
6.托盘流水线上设臵了视觉检测系统,通过对托盘上的各种食品进行图案或外形识别,区分出不同的食品。
7.参赛选手通过通讯网络操控多关节机器人抓取托盘上不同规格的小包装食品,根据赛项任务书的要求,放入位于礼品盒流水线上的礼品盒中指定格子完成分类包装。每个礼品盒分为多个小格,每小格从下往上可以叠加放臵2-4个同类食品;不同小格放臵的食品种类是不同的(同一小格叠加放臵的食品是同一种类的),具体在赛项工作任务书中有明确规定。比赛共需要完成3个礼品盒的包装。
四、竞赛方式
(一)正式比赛和表演赛阶段均采用团体赛方式,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正式比赛和表演赛队伍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比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不限。每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必须是四、五年级的在籍学生。
(三)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和组织保障工作组。
(四)正式比赛和表演赛均各自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
按照竞赛流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五)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赛项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抽签裁判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竞赛平台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七)2015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流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本赛项正式比赛与表演赛共持续进行五天,选手第一天上午报到,下午召开赛前说明会和场次抽签活动、并安排选手熟悉赛场;第二、三天进行正式比赛,第四天进行表演赛。第五天举行赛后说明会、颁发获奖证书。详见表一竞赛日程表。
六、竞赛试题
(一)采取提前公开竞赛样题的方式进行比赛,赛前一个月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公布样题。正式赛题建立题库。
(二)在赛前1个月左右举行赛前说明会,对竞赛题型、结构、考点、评分、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和答疑。
(三)备有10套以上竞赛用试题,每场次赛卷由赛项执委会组织,现场随机抽取。
(四)表演赛于比赛前一月公布样题。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正式比赛与表演赛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
2.正式比赛和表演赛组队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赛,不接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组队参赛。每个学校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3.正式比赛参赛队名额确定:以省级政区划分,各地区参赛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支。鼓励各省组织省赛,组织有相应项目省级选拔赛的省份,经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查备案,视赛项特点及承办单位实际承接能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相应项目可增加1-2个参赛名额。
正式比赛参赛队名额总数不超过45支。
表演赛参赛队组成:部分正式比赛参赛队,比赛报到时自愿报名;每省市除报名参加正式比赛的参赛队外,可另外推荐1支参赛队参加表演赛;赛项执委会根据需求,特邀相关参赛队参赛。
表演赛参赛队名额总数不超过20支。
4.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报到后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
5.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6.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二)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在报到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
场地时限定在观摩区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用设备大赛执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工具;
2.参赛选手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竞赛计时开始后,选手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比赛用仪器设备、赛位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选手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计时工具,以赛场设臵的时钟为准;
5.竞赛期间,选手不得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赛场,非同组选手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信息,如传递纸条,用手势表达信息,用暗语交换信息等;
6.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
7.爱护赛场提供的器材,不得移动赛场内台桌、设备和其它物品的定臵,不得故意损坏设备和仪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8.完成竞赛任务期间,不得与其他选手讨论,不得旁窥其他选手操作;
9.遇事应先举手示意,并与裁判人员协商,按裁判人员的意见办理;
10.参赛选手须在赛位的计算机上规定的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
11.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比赛;如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比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份赛位或调整至最后一场次参加比赛);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比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比赛时间;
12.参赛队若要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3.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裁判要求签名时不得拒绝;
14.完成赛项任务及交接事宜或竞赛时间结束,应到指定地点,待工作人员宣布竞赛结束,方可离开;
15.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遇到程序编写等内容不能自行完成,可以提出弃权,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参赛队弃权部分不得分;
16.不乱摆放工具,不乱丢杂物,完成工作任务后清洁赛位,清点工具。线头、废弃物品及工具,不得遗留在赛位上;
17.使用文明用语,尊重裁判和其他选手,不得辱骂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不得打架斗殴;
1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19.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比赛结束后,参赛人员应根据指令及时退出比赛现场。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20.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有2次时间提醒,裁判长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按要求清理赛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21.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工具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22.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检录组、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检录工作人员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检录工作由赛项承办院校工作人员承担。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3)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各赛项加密裁判由赛区执委会根据赛项要求确定。同一赛项的加密裁判来自不同单位。加密裁判不得参与评分工作。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任务完成、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队伍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3.成绩评分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过程评分
根据参赛选手在分步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完成质量等,评分裁判依据评分标准按步给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
不得低于15%。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1)录入。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裁判长提交的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
(2)审核。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仲裁组、监督组和赛项执委会审核无误后签字。
(3)报送。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确认的电子版赛项成绩信息上传赛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裁判长、仲裁组及监督组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赛项执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4)公布。闭幕式由赛项执委会公布比赛成绩。
八、竞赛环境
1.比赛区域总面积约1000m2。净空高度不低于3.5m,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环境温度、湿度符合设备使用规定,同时满足选手的正常竞赛要求。
2.赛场主通道宽3m,符合紧急疏散要求。
3.赛场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并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4.根据赛项特点,用挡板隔离成竞赛区域构成竞赛单元,赛位面积在32㎡左右。
5.赛场布臵10个赛位,备用赛位1个。基本配臵为11个赛位,最多可接纳40个参赛队进行比赛。各单元均提供三相五线制交流
380V、单相交流220V电源供电设备及0.8Mpa压缩空气气源,并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一套防护用品。
6.赛场设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区,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设有指导教师进入现场指导的专门通道;设有安全通道,大赛观摩、采访人员在安全通道内活动,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7.赛事单元相对独立,确保选手独立开展比赛,不受外界影响;赛区内包括厕所、医疗点、维修服务站、生活补给站、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都在警戒线范围内,确保大赛在相对安全的环境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