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院校(2015年)技能大赛中职组“焊接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量:3871一、赛项名称
焊接技术(中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并展示参赛选手的焊接技术技能水平、创新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职业素养。同时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焊接技术技能水平,营造选手相互学习、交流的环境以及学习新技术的氛围,增强中职类学校焊接技术专业教师的视野,引领中等职业学校焊接技术等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职现代制造技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本赛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独立完成设备调试、赛件的焊接以及理论知识考试等任务,整体考察选手的统筹计划能力、工作效率、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等。
(二)理论知识部分,以笔答试卷方式考核。
(三)实际操作部分,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核,选手按图纸要求独立进行试件的组对,采用应用最广泛的焊条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三种焊接工艺方法完成试件的焊接。实操项目按焊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中的项目设置,碳钢CO2气体保护焊平板对接仰焊位单面焊双面成型、碳钢焊条电弧焊管45°倾斜固定单面焊双面成型、铝合金钨极氩弧焊骑座式管板仰焊位置单面焊双面成型。
(四)竞赛时间
1.焊接技术赛项实操部分时间为120分钟。
2.焊接技术赛项理论部分时间为9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方式:本赛项为个人赛,每市限报2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所学校限报一名指导教师。
(二)组织机构: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赛项(点)执委会,下设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三)竞赛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同一地市的两名选手同场次参加比赛,东道主所在代表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四)2015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省内外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命题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高级工及以下低级别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现代制造新技术和新知识,按照《2015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命题。本赛项采取公开竞赛技能样题方式,赛前一个周竞赛样题在网上公布。
参考资料:《初级电焊工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3年7月第1版
《中级电焊工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年5月第1版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选手必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
2.凡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类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同一专业大类的比赛。
3.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参加比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文明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按比赛通知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身份证进入赛场。严禁冒名替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2.请参赛选手认真阅读规则,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焊工防护用品,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吸烟,选手之间不得走动、交谈,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不得中途退场。
5.参赛选手对发放的试件和焊材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件装配的间隙、钝边、反变形,均由参赛者自定,试件在装配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参赛者自己修复,不得调换。
6.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赛会发放的材料和指定的规格、图样标注的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进行施焊操作。
7.试件上架后,禁止使用电动工具。每个试件上架固定完成,参赛者应举手示意监考裁判按照规定检查确认。
8.焊接过程中,试件不准取下、移动或改变焊接位置。
9.板对接焊采用同一个方向焊接,不得由中间向两端焊或由两端向中间焊,其余层数的方向和打底焊的方向应一致。
10.参赛选手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
11.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者吃饭、休息、饮水、上洗手间,其耗时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12.参赛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13.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如继续操作,工作人员可强行终止比赛。
14.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1.赛场设在规范的车间内,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2.赛场提供有焊接设备的比赛工位,标明编号;每个比赛工位保持相对独立的区域,确保选手比赛不受外界影响。
3.赛场提供不小于7平方米实操工位20个。
4.赛场提供和厂家赞助的工具、量具和辅助材料清单,要与竞赛样题一起公布。
5.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器具。
6.赛场要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7.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8.赛项组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二)竞赛设备
1.加工设备
北京时代集团 WSE-315(PNE30-315ADP)焊机(手工电弧、交直流氩弧焊三用设备)
北京时代集团 NB-350(A160-350)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
2.焊接材料
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THJ507(E5015,Ф3.2、Ф4.0)焊条,TIG-J50(ER1100,Ф2.5)焊丝,THQ-50C(ER50-6,Ф1.2)焊丝。
3.焊工自带工具建议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精度 |
数量 |
1 |
面罩、手套 |
|
|
各1 |
2 |
锤子 |
|
|
1 |
3 |
凿子 |
(尖口、圆头各一把) |
|
若干 |
4 |
锉刀 |
|
|
1 |
5 |
钢丝刷 |
|
|
1 |
6 |
砂纸 |
|
|
若干 |
7 |
钢锯 |
|
|
1 |
8 |
手钳 |
|
|
1 |
9 |
活动扳手 |
300mm |
|
1 |
10 |
角磨机 |
|
|
1 |
11 |
内磨机 |
|
|
1 |
12 |
钨极 |
Φ2.4 |
|
若干 |
13 |
劳动防护用品 |
工作服、鞋、帽、平光镜 |
|
各1 |
八、技术规范
(一)专业教学要求
竞赛项目符合中职院校、技校焊接加工技术、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实训教学内容的需求。
(二)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参照《电焊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高级工及以下低级别的要求,结合中职学校、技校专业教学大纲,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关注行业发展,适当体现新技术和新知识。
(三)射线探伤评价标准:GB/T4730-2005。
九、技术平台
序号 |
名称 |
主要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焊接设备 |
WSE-315(PNE30-315ADP)焊机NB-350(A160-350) |
各20套 |
|
2 |
台虎钳 |
150mm台虎钳,供选手打磨 |
20个 |
|
3 |
打磨电源 |
两孔220V插座 |
20个 |
|
4 |
焊条烘干箱 |
ZYHC--30 |
1台 |
|
5 |
焊条保温桶 |
5KG |
20个 |
|
6 |
焊接支架 |
能够实现板对接、管对接所有位置的焊接 |
20套 |
|
十、评分标准
(一)计分方法及分值
序号 |
项 目 |
评定方法 |
比例 |
1 |
手工电弧焊 |
外观尺寸检测 |
21% |
射线探伤 |
8% |
||
2 |
钨极氩弧焊 |
外观尺寸检测 |
15% |
射线探伤 |
8% |
||
3 |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
外观尺寸检测 |
15% |
射线探伤 |
8% |
||
4 |
安全文明生产 |
现场记录 |
10% |
5 |
理论知识 |
依据参考答案 |
15% |
6 |
总分 |
100 |
(二)减分标准及分值
1.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的,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纪律,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3.在竞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4.发生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5.在比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奖项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奖项评奖资格。裁判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其奖项评奖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一)裁判组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下,各负其责,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依据参赛选手完成的情况实施综合评定。
(二)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生产和操作规范进行现场评判,并与选手签字确认。
(三)评分裁判组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赛件和文件,经过加密组处理后进行评分,成绩按照总分进行名次排列。然后经过加密组进行解密后,确定最终比赛成绩,经裁判长审核、仲裁组长复核后签字确认。
(四)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赛选手成绩。比赛成绩相同,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列前;比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职业素养成绩较高的名次在前。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一)允许参观的赛项,有关人员可集中存放手机、照相机等设备后,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裁判引导下,有序按设定的路线进入赛场观摩。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拍照,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提问;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二)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裁判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三)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以市为单位报名参赛,组队应符合规程要求。
2.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3.各参赛队领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会议结束后,各参赛队在指定的地点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抽取顺序(场次)的次序按照行政区域次序。各参赛队领队在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时需要出示领队证,抽得抽签顺序号(场次)后向现场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出示号码,经记录、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指定栏内签字。参赛选手凭抽得的抽签顺序号(场次)抽取比赛时的赛位号,没有抽签顺序号不得抽取(场次)赛位号。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代表队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7.各参赛队要为参赛人员入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教育选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参赛,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和领队经报名、审核后,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认真学习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3.竞赛过程中,不允许指导教师和领队进入竞赛场地进行指导。
4.指导教师和领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进入观摩现场。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在竞赛前一天由大赛执委会统一组织到竞赛地点了解竞赛场地及有关须知事项。
2.参赛选手须携带大赛规定的有效证件(参赛证、有效身份证)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赛场。只准带大赛组委会规定的工具,不得互借。
4.每场比赛,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在签到单上签名,对号入座。入座后将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并认真收听广播。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赛场。
5.按照赛场指令,选手在开赛前对设备、工具等与本场竞赛相关的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如有问题,选手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进行更换。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坏,责任由选手自负。
6.竞赛开始信号发出后,选手才能开始操作;比赛时选手必须遵守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竞赛中途不得离开现场。
7.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地方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在任何地方做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8.参赛选手在赛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有关资料;要自觉遵守赛场纪律。
9.参赛选手对竞赛内容有疑问时,如没有更正通知,监考教师不得做任何解释。但如遇问题可举手报告。
10.比赛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选手应举手报告,由监考教师记录,10分钟内修好后时间顺延。10分钟不能修好更换机器,时间仍顺延。
11.参赛选手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赛场作弊或违反赛场纪律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12.比赛时间一到,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严格按照各项程序提交比赛结果,选手不得将试卷及大赛所提供的工具带离场外。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职责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休息以及食宿。
4.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各项比赛负责人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重新比赛要得到组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各项比赛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一定要坚守岗位,要对技术比赛的全过程负责。
7.工作人员不要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负责监场的人员在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